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第12号
《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》已由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,并于2021年5月28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,现予公布,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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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号
《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》已由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,并于2021年5月28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,现予公布,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1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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